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中外合作办学属于公益性事业。国家对中外合作办学实行扩大开放、规范办学、依法管理、促进发展的方针。中外合作办学教育网 www.cfce.cn www.hzbx.cn
2018年9月10日全国教育大会,习近平总书记提出,要扩大教育开放,同世界一流资源开展高水平合作办学。
中外合作办学属于公益性事业,是中国教育事业的组成部分。
您的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各地动态 > 正文

南通市与河海大学签订协议共建河海大学南通校区

2015-03-31 12:32 作者: 中外合作办学教育网 来源: cfce.cn 浏览:
摘要:今天上午,市政府与河海大学签订合作办学框架协议,约定按照“重质量、树特色、先做强、再做大”的总体发展思路,分阶段、分步骤有序组织筹备河海大学南通校区。市委副书记、市长…...

今天上午,市政府与河海大学签订合作办学框架协议,约定按照“重质量、树特色、先做强、再做大”的总体发展思路,分阶段、分步骤有序组织筹备河海大学南通校区。市委副书记、市长张国华、河海大学校长徐辉参加活动。

副市长单晓鸣、河海大学副校长鞠平代表双方签约。

按照协议,合作初期将建立河海大学学生实习实训基地、河海大学毕业生就业基地以及河海大学南通海洋与近海工程研究院、河海大学南通协同创新园;中期将共建河海大学海洋学院;远期将建设与南通产业基础相匹配的新材料学院等2-3个专业二级学院,逐步形成河海大学南通校区。

张国华希望以框架协议签订为契机,进一步密切南通与河海大学的合作关系,各展所长,推动各个合作项目顺利推进,为南通新一轮对外开放、为通州湾区域建设开发提供新的支撑力。

徐辉说,依托南通市及河海大学双方资源优势,努力实现优势互补,建立长期稳定和全面的人才培养与科技创新合作关系。

市委常委陈照煌主持仪式。

签约仪式结束后,相关领导还来到通州湾科教城,参加了河海大学南通基地揭牌仪式。 
(来源:江海明珠网)

 

(责任编辑:cfce.cn)
分享收藏

联系中外合作办学教育网:

中外合作办学微信公众号:CRSEDU

中外合作办学总编辑(何曜)QQ:6851451

中外合作办学学历认证QQ群:258264403

中外合作办学研讨会QQ群:312766271

中外合作办学机构QQ群:348193713

中外合作办学自主招生QQ群:397108797

新浪微博:中外合作办学

电子邮箱:crsedu#163.com(#换@)

教育部批准的中外合作办学本科名单

教育部备案的中外合作办学专科名单

推荐中外合作办学机构
上海纽约大学 宁波诺丁汉大学 西交利物浦大学 吉林大学—莱姆顿学院 上海交大密西根学院 中国人民大学中法学院 中山大学中法核工程与技术学院 北航中法工程师学院
最新文章
推荐文章
热点文章
中外合作办学教育网 打造中外合作办学教育信息服务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