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8月30日 山东省教育厅

8月22日,教育部在威海召开中外合作办学工作座谈会,各省、市、自治区教育厅(教委)主管外事工作的负责人及外事处处长、教育部有关司局负责同志一百余名代表参加了会议,会议的主要内容是全面总结分析中外合作办学工作,探讨引进优质教育资源、提高办学质量的有效途径,并就《关于推进高等教育中外合作办学科学发展的若干意见(草稿)》进行分组研讨。教育部郝平副部长作重要讲话,我省黄胜副省长出席会议并致辞,我厅孟庆旭总督学代表山东做大会交流发言。
郝平在讲话中全面总结了教育部和各地近一年来中外合作办学工作取得的成绩及落实教育发展改革规划纲要情况,指出了中外合作办学在认识上和实践上存在的各类问题,并就下一步做好中外合作办学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一是制订好开展中外合作办学的条件和引进国外教育资源的标准;二是探索多种方式利用国外优质教育资源和开展中外合作办学的多种模式;三是加强领导,进一步统筹规划,落实分级管理;四是落实中外合作办学优惠政策,支持中外合作办学示范建设;五是进一步研究职业教育和高中教育中外合作办学指导意见。
黄胜在致辞中介绍了山东经济、社会事业发展的基本情况和我省当前教育改革发展的主要工作,指出我省大力实施科教兴鲁和人才强省战略,教育国际交流与合作成绩卓著,为全省教育、经济发展做出了很大贡献。今后一个时期,我省将按照教育规划纲要精神,以高等教育和职业教育为重点,稳步推进中外合作办学,立意改革,推动创新,不断促进我省中外合作办学工作稳步健康发展。
孟庆旭在发言中介绍了我省中外合作办学的基本情况,重点阐述了近年来在依法办学、规范管理、保证质量等方面开展的主要工作,并指出下一阶段将继续坚持工作创新,认真谋划,重点做好以下两个方面的工作:一是进一步加强内涵建设,不断提高办学质量;二是认真做好发展规划,打造一批中外合作办学的品牌机构和项目。
丁晓昌副厅长出席全国中外合作办学工作座谈会并作交流
2011年8月 江苏省教育厅
8月21日至22日,教育部在山东威海召开全国中外合作办学工作座谈会。教育部副部长郝平、山东省副省长黄胜、教育部国际合作与交流司司长张秀琴出席并讲话。江苏省教育厅丁晓昌副厅长出席会议并作大会经验交流发言。 郝平在报告中指出,在经济全球化和教育国际化的背景下,中外合作办学是我国教育事业的组成部分,是教育对外开放事业的重要形式,是教育国际合作与交流的重要途径。在合作办学中,要深化扩大教育开放,充分利用国内国际两种教育资源,积极稳妥推进中外合作办学;要巩固双边、多边教育磋商机制,拓展区域合作平台,促进中外人文交流;要加强中外合作办学的规范管理,逐步建立中外合作办学质量标准和保障体系,提高合作办学质量;要深化与港澳台地区教育交流与合作,支持内地高校与港澳台教育机构合作办学。郝平在讲话中,充分肯定了江苏和黑龙江在推进中外合作办学的做法和经验。
张秀琴就制定《教育部关于推进高等教中外合作办学科学发展的若干意见(征求意见稿)》做了相关说明。她表示,国际合作与交流司高度重视教育规划纲要贯彻落实工作,积极推进中外合作办学监管工作,加强监管工作信息平台、颁发证书认证注册平台、质量评估机制和执法处罚机制建设。
会上,丁晓昌代表江苏省教育厅作了《推进中外合作办学科学发展 提升高等教育发展水平》的经验介绍。他指出,江苏是在全国率先开展并积极推进中外合作办学的省份,已初步建立起主体多元、结构合理、形式多样、具有江苏特色的中外合作办学格局。他指出,江苏中外合作办学工作做法和基本经验,一是引进优质教育资源、扎实推进中外合作办学,主要体现在坚持能力建设导向、坚持社会需求导向、坚持资源优化导向三个环节上。二是加强内涵建设、提高人才培养的质量和水平。据不完全统计,江苏中外合作办学本科以上项目中,外方专业核心课程占全部课程比例为51%,外方专业核心课占全部专业核心课程比例为90%,外方选派教师讲授专业核心课学时占总课程学时比例为23%,外方选派教师讲授专业核心课学时占全部专业核心课程学时比例为79%,外方选派教师占全部任课教师的比例为34%,拥有博士学位教师占全部任课教师的比例为41%;2005年以来,江苏高校通过中外合作办学共引进国外原版教材 2500多部,编写教材400多部,引进外方教师本土教学约3000人次,通过合作项目共派送约1000名专业骨干教师赴国外进行教学培训、课程进修和攻读学位。三是加强规范管理、促进中外合作办学健康持续发展。丁晓昌的报告在与会代表中产生积极反响。
教育部有关司局、直属单位以及全国30个省、市、自治区教育厅(教委)的负责人共80余人参加会议。北京、黑龙江、上海、山东、重庆等5个省、市教育厅(教委)负责人也在会上作经验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