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中外合作办学属于公益性事业。国家对中外合作办学实行扩大开放、规范办学、依法管理、促进发展的方针。中外合作办学教育网 www.cfce.cn www.hzbx.cn
2018年9月10日全国教育大会,习近平总书记提出,要扩大教育开放,同世界一流资源开展高水平合作办学。
中外合作办学属于公益性事业,是中国教育事业的组成部分。
您的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教育部信息 > 正文

教育部部署教育系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工作

2020-01-25 12:59 作者: 教育部 来源: 教育部 浏览:
摘要:1月23日,教育部再发通知,要求教育系统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工作。 通知指出,各地和有关高校要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工作,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部署上来,周密部署安排,采取...

1月23日,教育部再发通知,要求教育系统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工作。

通知指出,各地和有关高校要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工作,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部署上来,周密部署安排,采取坚决有力举措,做好疫情防控应急预案。要密切关注疫情发展情况,提前对春季开学有关情况做出科学研判,必要时对学校教学安排及相关工作做出调整。有关高校必须做好开学前疫情防控工作预案。

通知强调,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在疫情流行期间原则上不举办大型聚集性活动和考试等。近期各地各高校将举行的特殊类型招生考试、高职分类招生考试等一般应推迟进行。确须如期举办的,要在科学研判基础上,制定严格预案,合理调整考试方式等,并向同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报备。各地要通知辖区内中小学生不参加社会机构等部门举办的比赛、展示、评比等大型聚集性活动和考试等。

通知强调,武汉等疫情严重地区的教育行政部门和高校,要对本地区高校全体师生进行健康宣教和疫情监测,对留校学生发布预警提醒,非必要原因不外出,尤其不到人流量大的场所逗留。严格控制外来人员随意进入校园,取消各种旅游团组进入校园。

(责任编辑:中外合作办学教育网)
分享收藏

联系中外合作办学教育网:

中外合作办学微信公众号:CRSEDU

中外合作办学总编辑(何曜)QQ:6851451

中外合作办学学历认证QQ群:258264403

中外合作办学研讨会QQ群:312766271

中外合作办学机构QQ群:348193713

中外合作办学自主招生QQ群:397108797

新浪微博:中外合作办学

电子邮箱:crsedu#163.com(#换@)

教育部批准的中外合作办学本科名单

教育部备案的中外合作办学专科名单

推荐中外合作办学机构
上海纽约大学 宁波诺丁汉大学 西交利物浦大学 吉林大学—莱姆顿学院 上海交大密西根学院 中国人民大学中法学院 中山大学中法核工程与技术学院 北航中法工程师学院
最新文章
推荐文章
热点文章
中外合作办学教育网 打造中外合作办学教育信息服务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