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由外埠验证机构提供中外合作办学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申请材料专项受理服务的通知
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项目院校:
为促进应届高校毕业生就业和升学,为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机构院校提供高效的认证服务,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简称“中心”)拟根据有关院校及毕业生的要求,由各地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申请材料验证机构(简称“验证机构”)为本地区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机构院校提供毕业生集中受理认证服务。我中心2012年将不再派员到中外合作办学院校直接集中受理毕业生的认证申请材料。
相关院校如需相关验证机构提供上述专项服务,请商请验证机构在一个固定时间到办学院校上门验证申请材料或由办学院校组织毕业生到验证机构集中递交申请材料(申请材料要求及验证机构信息详见中国留学网学历学位认证页面www.cscse.edu.cn/publish/portal0/tab179/)。
特此通知。
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
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