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中外合作办学属于公益性事业。国家对中外合作办学实行扩大开放、规范办学、依法管理、促进发展的方针。中外合作办学教育网 www.cfce.cn www.hzbx.cn
2018年9月10日全国教育大会,习近平总书记提出,要扩大教育开放,同世界一流资源开展高水平合作办学。
中外合作办学属于公益性事业,是中国教育事业的组成部分。
您的位置: 首页 > 学历认证 > 综合动态 > 正文

教育部:中外合作办学可查境外学位认证

2012-08-07 14:40 作者: 中外合作办学教育网 来源: www.cfce.cn 浏览:
摘要:教育部:中外合作办学可查境外学位认证...

教育部:中外合作办学可查境外学位认证

2012年08月07日 01:08    周逸梅    来源:京华时报
 

本报讯(记者周逸梅)目前,正值全国普通高校招生录取阶段。为了考生和家长不被名目繁多的中外合作项目蒙蔽,教育部特别发提醒通知,其中提到目前已经开通了本科以上层次中外合作办学颁发境外学位证书认证注册信息查询系统。

教育部提醒考生和家长,教育部中外合作办学监管工作信息平台、教育部网站、教育部教育涉外监管信息网已公布“经教育部审批和复核的本科以上层次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及项目(包括内地与港澳台地区合作办学机构与项目)名单”,考生可通过登录以上网站查看相关信息,确认所选择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与项目是否合法。

同时,家长要了解所颁发的学历学位证书情况。按照规定,颁发中国高等学校学历学位或颁发中外双方学历学位的,中外合作办学招生必须纳入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只颁发境外学位证书的,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在审批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及项目时同时核定了相应的招生计划数。

另外,从2011年12月1日起,教育部已在中外合作办学监管工作信息平台上开通了本科以上层次中外合作办学颁发境外学位证书认证注册信息查询系统。就读颁发境外学位证书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或项目学生,可在入学一个月后凭本人姓名、身份证号码查询所获境外学位证书认证注册信息。如届时查不到本人的相关信息,则所获境外学位证书将不予认证。

(责任编辑:CFCE.CN)
分享收藏

联系中外合作办学教育网:

中外合作办学微信公众号:CRSEDU

中外合作办学总编辑(何曜)QQ:6851451

中外合作办学学历认证QQ群:258264403

中外合作办学研讨会QQ群:312766271

中外合作办学机构QQ群:348193713

中外合作办学自主招生QQ群:397108797

新浪微博:中外合作办学

电子邮箱:crsedu#163.com(#换@)

教育部批准的中外合作办学本科名单

教育部备案的中外合作办学专科名单

推荐中外合作办学机构
上海纽约大学 宁波诺丁汉大学 西交利物浦大学 吉林大学—莱姆顿学院 上海交大密西根学院 中国人民大学中法学院 中山大学中法核工程与技术学院 北航中法工程师学院
最新文章
推荐文章
热点文章
中外合作办学教育网 打造中外合作办学教育信息服务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