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厦门大学中外合作办学研究中心 时间:2013-3-15 8:05
2013年1月28日,厦门大学校长朱崇实主持召开了2013年第2次校长办公会议,讨论并作出了上述决定。“厦门大学中外合作办学研究中心”印章正式启用;中心网站改版工作正在进行。
本中心作为国内第一家以中外合作办学为研究对象的专门研究机构,成立于2010年3月19日;中心更名之后,作为厦门大学文科科研机构和教育部中外合作办学咨询机构的性质不变,“学术为本,咨政育人,服务社会”的宗旨不变,研究任务和发展目标不变。厦门大学作出更名的决定,旨在加强本中心与包括香港大学在内的国(境)外其他众多著名高校和教育研究机构的更广泛和更深入的合作,加强本研究机构师资和其他方面的硬件和软件建设,进一步提高本研究机构咨政育人、服务社会的能力建设。
厦门大学在跨境教育、中外合作办学研究和人才培养具有悠久的历史,并率先倡导和建立中外合作办学教育学新学科。2002年起,厦门大学开始了与香港大学在中外合作办学理论研究与实践方面的紧密合作,包括合作研究课题、合作举办国际会议、人员互访及合作培养中外合作办学方向研究生等学术与交流活动。仅举2个例子,教育部文科重点研究基地厦门大学高等教育发展研究中心曾于2003年与香港大学中国教育研究中心在厦门大学联合主办了“中华高等教育改革国际学术研讨会”,此次会议有70多位国(境)外学者与会并发表了高质量的学术论文;2008-2009年,我们与香港大学中国教育研究中心合作编辑出版了Chinese Education and Society(美国M.E.Sharpe 出版,国际权威社会科学引文索引数据库SSCI收录)的2期学术专辑,分别以中国高等教育与中外合作办学为主题。
目前,两校之间定期举办专题性的学术会议,深入探讨许多中外合作办学的问题;“香港、广东高等教育合作办学问题研究”、“中国少数民族地区高等教育中外合作办学研究”等课题的合作研究已正式启动或即将启动。
厦门大学中外合作办学研究中心将以研究小组等更加富有成效的模式进一步加强与香港大学的学术交流与合作;同时,在目前已有合作意向和已有多次会谈的基础上,继续深入探讨两校合作培养教育学专业博士研究生的机制和办法,积极创造合作的条件,争取早日实现两校联合培养和联合颁发博士学位的合作机制。
与此同时,厦门大学中外合作办学研究中心成立3年来,已和美、加、英、法、德、意、日、韩、越、芬、荷、俄、澳大利亚、新西兰、新加坡、马来西亚、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银行以及我国港澳台地区等几十个国家和地区、世界组织,以及世界许多著名高校建立了学术交流与合作关系。中心的更名,将为中心拓展更高层次、更宽领域的国际学术合作交流提供更加充足的条件和更加广阔的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