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中外合作办学属于公益性事业。国家对中外合作办学实行扩大开放、规范办学、依法管理、促进发展的方针。中外合作办学教育网 www.cfce.cn www.hzbx.cn
2018年9月10日全国教育大会,习近平总书记提出,要扩大教育开放,同世界一流资源开展高水平合作办学。
中外合作办学属于公益性事业,是中国教育事业的组成部分。

林金辉教授在香港就香港大学教育学院作为主要参与单位签订协议

2015-05-13 09:17 作者: cfce.cn 来源: 未知 浏览:
摘要:受厦门大学委托,林金辉教授在香港就香港大学教育学院作为高等教育质量建设协同创新中心主要参与单位签订协议 厦门大学教育学科牵头申请正式认定2011计划高等教育质量建设协同创新中心的工作正紧锣密鼓进行。日前,受厦门大学委托,厦门大学中外合作办学研究...
受厦门大学委托,林金辉教授在香港就香港大学教育学院作为“高等教育质量建设协同创新中心主要参与单位”签订协议
 
  厦门大学教育学科牵头申请正式认定“2011计划”“高等教育质量建设协同创新中心”的工作正紧锣密鼓进行。日前,受厦门大学委托,厦门大学中外合作办学研究中心主任林金辉教授在香港与香港大学教育学院相关负责人签订了“香港大学作为“高等教育质量建设协同创新中心主要参与单位”的协议。今后,两个研究机构的合作在协创中心的框架下将有更大的发展空间。
  在香港期间,林金辉教授还应邀出席在香港大学举办的“建立跨境高等教育学术合作研讨会”。本次研讨会由香港大学教育学院等主办。出席会议的还有北京大学教育学院院长陈晓宇教授、台中教育大学校长王如哲教授等两岸四地学者共60余人。林金辉教授在发言中强调加强两岸四地合作办学的重要和深远意义,分析了两岸四地合作办学的特殊性和办学质量提升的关键因素,倡议建立更加紧密的合作机制。
  在香港大学,林教授还分别与香港大学教育学院副院长Gerard A. Postiglione教授、副院长杨锐教授就如何进一步推进厦门大学中外合作办学研究中心与香港大学教育学院合作进行洽谈,达成许多共识。
(责任编辑:cfce.cn)
分享收藏

联系中外合作办学教育网:

中外合作办学微信公众号:CRSEDU

中外合作办学总编辑(何曜)QQ:6851451

中外合作办学学历认证QQ群:258264403

中外合作办学研讨会QQ群:312766271

中外合作办学机构QQ群:348193713

中外合作办学自主招生QQ群:397108797

新浪微博:中外合作办学

电子邮箱:crsedu#163.com(#换@)

教育部批准的中外合作办学本科名单

教育部备案的中外合作办学专科名单

推荐中外合作办学机构
上海纽约大学 宁波诺丁汉大学 西交利物浦大学 吉林大学—莱姆顿学院 上海交大密西根学院 中国人民大学中法学院 中山大学中法核工程与技术学院 北航中法工程师学院
最新文章
推荐文章
热点文章
中外合作办学教育网 打造中外合作办学教育信息服务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