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12-13 16:02:42 来源: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
河南省教育厅
转发教育部国际司、高教司关于做好
普通高等学校现设中外合作办学本科专业
整理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高校:
现将教育部国际司、高教司《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现设中外合作办学本科专业整理工作的通知》(教外司综〔2012〕1688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你单位。请你校严格按照通知精神,认真做好在办中外合作办学本科专业的整理工作。
整理工作要以双方签署的中外合作办学协议为基础,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现设本科专业整理和2012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申报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12〕34号)相关要求,遵循实事求是、科学规范、继承发展的原则,严格进行。整理范畴包括所有经教育部批准或复核通过的在办本科专业。如遇专业特殊情况,无法按照通知要求进行整理,请学校提出意见,经由我厅报送教育部研究决定。
请各单位根据通知要求,认真填写《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或项目)本科专业整理信息表》(见附件),并于12月20日前将电子版和纸质材料(加盖学校公章)报送我厅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我厅汇总后统一报送教育部国际司。中外合作办学本科专业整理方案经核准后方可施行。未经整理和调整的中外合作办学本科专业不得擅自纳入2013年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计划。
联系人:马强和 省教育厅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联系电话:0371-69691768
电子信箱:hezuobanxue@haedu.gov.cn
地址:郑州市正光路11号省直机关综合办公大楼D809室
附件: 《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现设中外合作办学本科专业整理工作的通知》
河南省教育厅
二○一二年十二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