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中外合作办学属于公益性事业。国家对中外合作办学实行扩大开放、规范办学、依法管理、促进发展的方针。中外合作办学教育网 www.cfce.cn www.hzbx.cn
2018年9月10日全国教育大会,习近平总书记提出,要扩大教育开放,同世界一流资源开展高水平合作办学。
中外合作办学属于公益性事业,是中国教育事业的组成部分。
您的位置: 首页 > 招生专区 > 港澳台招生 > 正文

教育部关于做好2014年内地部分高校免试招收香港学生工作的通知

2013-11-01 16:32 作者: 中外合作办学教育网 来源: 教育部 浏览:
摘要:教育部关于做好2014年内地部分高校免试招收香港学生工作的通知...
教育部关于做好2014年内地部分高校免试招收香港学生工作的通知

教港澳台办[2013]537号

 

有关省、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广东省教育考试院、有关高等学校:

  为继续落实克强同志2011年8月访港时宣布的“自2012年起试行对香港学生豁免港澳台侨联合招生考试,内地部分高校可依据香港中学文凭考试成绩择优录取香港学生”的惠港政策,在各有关单位的通力合作下, 2013年对港免试招生工作顺利结束,录取香港学生1188人,达到预期效果。

  为做好2014年内地部分高校免试招收香港学生工作,在总结2012年、2013年招生工作经验基础上,我部制定了《2014年内地部分高校免试招收香港学生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并确定了2014年内地对港免试招生高校名单,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省(市)高校招生委员会、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及高校要高度重视,深刻领会此项工作的重要意义,明确目标及任务,认真执行《办法》,精心组织实施对港免试招生及录取工作。

  二、各相关高校要积极做好招生宣传、报名、面试、录取等各项工作安排,结合学校实际,制订本校2014年对港免试招生工作方案及招生计划,原则上每校招生计划不少于30人。各校要指定专人负责,积极选拔优秀香港学生到内地学习,严格规范招生行为,科学安排录取工作流程,确保招生工作安全、平稳、顺利进行。

  三、为方便香港考生进行网上报名,2014年将对考生上传材料进行简化,对获奖经历、个人经历等仅采集文字信息,不再采集图片信息。如确有需要,请招生高校以适当方式向考生核实上传信息内容。

  四、我部将于11月21日至26日组织2014年对港免试招生高校负责人赴港举办“2013年内地高等教育展”(有关安排和要求已另行通知)。请各校根据我部要求,做好教育展相关筹备工作,为2014年对港免试招生工作奠定良好基础。

附件:1.2014年内地部分高校免试招收香港学生办法.doc

   2.2013年内地高等教育展参展高校名单.doc

 

教育部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2013年10月23日


 
(责任编辑:中外合作办学教育网)
相关阅读
分享收藏

联系中外合作办学教育网:

中外合作办学微信公众号:CRSEDU

中外合作办学总编辑(何曜)QQ:6851451

中外合作办学学历认证QQ群:258264403

中外合作办学研讨会QQ群:312766271

中外合作办学机构QQ群:348193713

中外合作办学自主招生QQ群:397108797

新浪微博:中外合作办学

电子邮箱:crsedu#163.com(#换@)

教育部批准的中外合作办学本科名单

教育部备案的中外合作办学专科名单

推荐中外合作办学机构
上海纽约大学 宁波诺丁汉大学 西交利物浦大学 吉林大学—莱姆顿学院 上海交大密西根学院 中国人民大学中法学院 中山大学中法核工程与技术学院 北航中法工程师学院
最新文章
推荐文章
热点文章
中外合作办学教育网 打造中外合作办学教育信息服务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