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物价局、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教育厅关于湖南工程学院中外合作办学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湖南工程学院:
你院《关于湖南工程学院中外合作办学本科专业学生收费标准的请示》收悉。根据《湖南省中外合作办学收费管理办法(试行)》(湘价教〔2012〕100号)的有关规定,经研究,现对你院中外合作办学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合作办学基本模式
1、你院与英国高地与岛屿大学合作开办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两个本科专业。
2、培养模式为“3+1”。采用中英文双语教学,外方提供的课程和专业核心课程须占全部课程35%以上,成绩合格者获湖南工程学院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专业与语言达到出国要求者,第四学年赴英国高地与岛屿大学学习1年,成绩合格者可获得英国高地与岛屿大学学士学位。
二、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
1、学费:参照我省现行同类专业收费水平,核定符合国家计划内统招要求并自愿就读你院中外合作办学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两个专业收费标准为每生每年22000元。
2、服务性收费、代收费、住宿费按在校其它专业学生标准执行。
3、除本批复规定的收费项目外,你校不得以其他任何名目向学生收取费用。
三、你校要严格履行中外合作办学承诺,对完成学业、达到准予毕业标准的学生,应确保其获得你校和英方学校的文凭和学位证书。如办学过程中因未履行与英方联合协议所订条款等原因,影响学生正常毕业致使其未获得文凭的,你校应向学生退还全部学费,并按规定承担相关责任。
四、本批复只适用于2012年秋季招收的新生。你校接此批复后应及时到省物价局办理收费许可证登记手续,使用省财政厅统一印制的非税收入票据,并按规定对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进行公示,自觉接受社会的监督和物价、财政、教育部门的检查。
湖南省物价局 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教育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