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物价局关于浙江公路技师学院新设技工专业学费收费标准
浙江公路技师学院:
你院《关于要求审批2012年新设专业学费收费标准的请示》(浙公技〔2012〕29号)悉。经研究,现就你院新设技工专业学费收费标准函复如下:
一、核定你院新设技工专业的学费收费标准为:农机使用与维修、会计(物流会计)专业高级工班基础收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000元。你院可根据实际,在基础收费标准上下浮动10%的幅度内确定上述专业具体学费标准。
二、本复函自2012级新生入学起执行。你院应按规定做好收费公示工作,实行亮证收费,使用省财政厅统一监制的政府非税收入票据,资金上缴财政,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并接受价格、财政、审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
浙江省物价局 浙江省财政厅
二○一二年八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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