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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新政让国际课程何去何从?教委新闻办已做出回应!

2016-10-26 14:43 作者: 中外合作办学教育网 来源: cfce.cn 浏览:
摘要:2016年10月19日,上海市教委基教处在市教科院召开了上海市涉外民办学校政策解读会议,上海市金苹果双语学校、世界外国语中学、包玉刚学校、平和双语学校、协和双语学校等21所民办学校校长及各区教育局分管科长参加此次会议,会议就上海市政府、上海市教委对...
  2016年10月19日,上海市教委基教处在市教科院召开了“上海市涉外民办学校政策解读会议”,上海市金苹果双语学校、世界外国语中学、包玉刚学校、平和双语学校、协和双语学校等21所民办学校校长及各区教育局分管科长参加此次会议,会议就上海市政府、上海市教委对目前涉外中小学开办国际课程等问题进行了政策解读并明确要求。
 
  一、目前部分民办中小学校存在以下问题
  首先,部分或全面引入境外课程进入中国基础教育阶段,突破中国教育主权
  其次,有些学校属于外资或有外资背景、中外合资或外资改换方式以内资介入的形式,突破了中国的法律、法规
  再次,国际课程学校的教材引入、整合、取舍存在严重问题。
 
  二、国际课程学校的发展失控,已引起中央高层的重视
  要求民办学校主体以《义务教育法》和《民办教育促进法》为依据,其中规定课程设置由国家审定,教材也需经国家审定,以义务教育教材目录为基准,同时规定民办学校有一定程度上的教育设置自主权,但设有底线。
 
  市教委认为,整顿民办学校的国际课程很有必要。具体措施如下:
  
  措施一
  暂停涉外民办学校的审批。

  措施二
  完善民办中小学的审批流程。尤其加强对对中外合资、外资、内资(有外资背景)的学校课程审核;禁止国际课程的整建制引入,在民办学校课程设置在拓展型课程、研究型课程和基础型课程的三个板块中,不能触碰基础型课程红线。

  措施三
  加强对民办中小学教学过程的监管。在教材管理上,学校、区教育局、教委,区教育局要强化主体责任,督导并审核所有教材。在招生管理上,今年中考招生或将进行改革,2017年民办学校预备年级新生将与上海市示范性高中名额挂钩,素质教育部分的权重将从现在的45%上升到65%。

  措施四
  在教育评价管理上,上海市教委要求学生必须参加15门学业水平考试,境外学生可采用等级制。
 
  三、外资或中外合资背景的民办中小学校,必须制定外资退出方案,严格审核并督导融合境外课程的中小学校,牢牢把握国家主权意识和意识形态。义务教育阶段,不能出现以外国人命名的学校名字,不能全是融合课程或拓展型课程,不能整建制引入国外课程。除上海中学、进才中学,华二几所学校于1995年经教委审批成立国际部(招收境外学生),其它学校国际部都没有得到教委审批同意。上海市教委提出学校在招生过程中,不得随意使用国际部名称,并表示民办中小学可以进行常年的咨询,但不得利用家长开放日、体验日、冬夏令营等活动进行招生。
 
上海市教委新闻办做出回应
 
本市外籍人员子女招收政策保持稳定
市教委进一步强调
民办中小学不得以任何形式提前招生
 
  近日,我们关注到个别微信号发布《2017义务教育又要变天?双语学校或将受到重大冲击》等文章,对本市民办义务教育工作存在曲解,现作以下说明:
 
  1、本市中小学有四种办学形态,分别为公办、民办、中外合作(仅限高中)和外籍人员子女学校(仅可招收境外学生)。本市外籍人员子女招收政策保持稳定,没有发生变化,境外学生可申请入读外籍人员子女学校及公、民办学校。
  2、民办学校招收各类学生,均应按照本市义务教育阶段招生管理程序进行,学校要做好招生咨询服务工作,但不得以任何形式提前招生。
  3、按照我国教育对外开放的有关规定,外资可依法申请与本地教育机构合作举办幼儿园、高中, 但不得举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4、根据《义务教育法》规定,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课程设置由国务院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确定,国家实行教科书审定制度。
 
  市教委将会同相关区县教育局,依照上述有关规定,对民办学校涉外办学情况进一步梳理,并会同相关部门研究制定相关文件,以进一步规范本市民办义务教育。在工作中,我们将切实保障每一个学生的受教育权。相关文件按规定程序审定后,将适时公布,并做好文件解读。
(责任编辑:cfce.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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