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环境变 中外合作办学告别搭伙时代
中国教育先锋网 2004-07-05 郭志明
7月1日,实行了将近十年的《中外合作办学暂行规定》废止了,取代它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实施办法》。《办法》强调:国家鼓励中国教育机构与学术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得到普遍认可的外国教育机构合作办学。
同一天,当北京邮电大学与伦敦大学开展合作办学的申请得到教育部批复时,北京邮电大学校长林金桐更是百感交集——与国际一流大学合作办学的夙愿终成现实。
顶级大学来了
今年5月底,美国斯坦福大学最终确定将在北大建立分校,这是这所世界名校首次在亚洲国家设立分校,也被舆论认为是迄今为止中国高校开展中外合作办学过程中找到的层次最高的合作伙伴。无独有偶,一个月后,北京邮电大学与伦敦大学的合作尘埃落定。
伦敦大学是英国历史最为悠久的大学之一,与牛津大学、剑桥大学齐名。此次,同北京邮电大学具体达成合作协议的是伦敦大学旗下四所最大的学院之一——玛丽女王学院,根据教育部批示,本合作项目在国家计划内按全国重点大学标准招收电信工程及商务管理、电子商务工程及管理与法律两个电信领域市场发展急需的交叉学科专业,培养“技术+法律+管理”的复合型人才,学制四年,毕业授予中英双方承认的两校学士学位。
据北京邮电大学国际学院院长应娅舒的说法,这次合作办学除了要借鉴、利用伦敦大学的教学计划、课程和教师外,还要借鉴其教育管理体系和教考分离的考试制度,成立质量评估委员会和联合考试委员会。
“搭伙”时代结束了
中外合作办学并不是最近几年的新鲜事,早在上世纪九十年代初期,一些国内高校便开始寻觅“海外亲属”。
一些攀上了“外国亲戚”的高校发现,学校的知名度提高了,招生火爆也就成了顺理成章的事。生源不愁了,学费也相应的上涨了。记者调查几所高校发现,当大多数专业年学费集中在几千元不等时,有合作办学背景的专业学费都已突破万元。
然而,高昂的学费是否能给学生带来丰厚的回报呢?
据悉,截止到2003年底,国内开展合作办学的机构已经超过700家,但合作办学当中低层次、重复等问题仍然很普遍。业内人士形象地将这种合作称为“搭伙”,就像合伙做生意一样,中方靠着“洋亲戚”的“海外血统”吸引生源,赚到钱后与国外高校按协议分成。
教育部对不少合作办学项目的调查结果显示,包括教学设施、师资力量、组织管理、课程体系、教学效果等方面,一些学科涉及如高新技术、农业、生命科学以及新材料等项目还比较少,开展合作办学的条件也并非完全成熟。在合作办学中间,最关键的问题还是中方学校的参与程度,有的办学项目中方只是提供低层次的服务,没有真正把国外的优秀资源“引进”来,中方实际扮演者外国高校预科班的角色。从合作学校的层次看,国外的大学也很难让人满意。国外的顶级大学与中方合作意愿不强,且目前的中外合作项目中大部分学科单一,多为商科、商业管理和极其具体的技能培训,缺乏长远承诺。
从国家教育部公布的“授予国外学位与香港特别行政区学位的合作办学项目名单”来看,名单上的110家合作项目中,外方合作方没有几家是在其所在国排名靠前的。据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工作人员介绍,由于教育机制的不同,国外的大学往往分为两类。一类是经过政府批准,但没有经过专业机构认证的大学;另一类是经过政府批准又获得专业机构认证的大学。世界不少国家包括中国在内只承认第二类大学的学历学位。不过,以美国为例,在10000多所大学中,只有2000多所大学是经过认证的,中国已有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中绝大多数引进的都是国外的二三流大学。“搭伙”办学由于合作层次不深、操作不规范曾出现过办学者抽逃办学资金、挪用办学经费等问题,让一些学校、学生受到损失。
不过,中外高校“搭伙”办学的局面面临着终结,新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实施办法》对中外合作办学的广度、深度都做出了细致的规定。
市场环境变了
让国外顶级大学将分校设在中国,甚至与中国高校联合办学,这在几年前还是奢求,毕竟中国的大学与外国一流大学的距离还比较遥远。但是,在短短的两个月内,欧美的顶级大学都向中国伸出了橄榄枝,这是一种偶然之举还是大势所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