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鼓励中外合作办学 国际名校可入股招生
鼓励国际名校在江苏办分校,允许国际名校品牌入股,中外合作办学机构的招生很可能被纳入提前招生计划……日前,在加拿大多伦多市举行的“江苏-安大略省国际教育合作论坛”上,江苏省教育厅厅长王炳泰宣布了江苏省促进中外合作办学的一系列最新条例和优惠政策,这也是在进一步促进中外合作办学方面,江苏在全国率先提出的一揽子优惠政策。
据王炳泰厅长介绍,江苏省就进一步促进中外合作办学制定了最新的条例和政策,比如鼓励国际知名高校在江苏省举办分校,或与江苏高校合作设置相关的教育机构,积极引进国际知名高校的教学理念、教育方式和管理模式;鼓励国际高校与江苏高校合作开办专业课程,积极引进国际有关高校的教师、教材、课件等教育资源,开设与江苏省支柱产业、新兴产业和教师教育发展需要相关的学科专业,不断提高江苏高校的学科建设水平;鼓励国际有关高校与江苏高校合作共建科研机构,合作发展研究生教育;鼓励国际有关高校与江苏共同招收学生、共同组织教学,采用“2+2”或“3+1”跨国分段培养本科学生的方式共同发展,双方共同颁发学历证书。
为推进教育国际合作的深入开展,江苏省将采取更加优惠的政策措施。首先,对国际知名高校来江苏合作办学,江苏省允许有关高校把国际影响力作为无形资产投资,可占有10%到30%的股份;第二,对合作举办的教育机构在新建、扩建时,地方政府在用地及建设的有关收费方面给予优惠;第三,合作办学机构招收学生可以根据需要纳入提前招生计划,教育部门帮助组织较好生源;第四,适当放开收费政策限制。由合作双方根据实际办学成本及学生经济承受能力,共同商定具体收费标准;第五,参与合作办学的外籍教师或行政管理人员享受中国政府聘用相关国际文教专家同等待遇;第六,国际合作建立的教育机构,办学者可以依法在扣除办学成本、预留发展基金以及提取其他的必需的费用后,从办学结余中取得合理回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