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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发改委关于对西南交通大学与南澳大学 合作举办MBA学生收费

2012-11-22 15:08 作者: 中外合作办学教育网 来源: cfce.cn 浏览:
摘要:四川省发改委关于对西南交通大学与南澳大学 合作举办MBA学生收费标准的批复 2012年11月20日 西南交通大学: 你校《关于与南澳大学合办MBA项目收费标准调整的请示》(西交校计财〔2012〕13号)收悉。 西南交通大学经教育部(教外综函〔2006〕81号、教外司综〔...
四川省发改委关于对西南交通大学与南澳大学
合作举办MBA学生收费标准的批复
 
 
2012年11月20日 
 
西南交通大学:
  你校《关于与南澳大学合办MBA项目收费标准调整的请示》(西交校计财〔2012〕13号)收悉。
  西南交通大学经教育部(教外综函〔2006〕81号、教外司综〔2012〕477号)批准,与南澳大学合办工商管理硕士(MBA)学位班。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民办教育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鉴于该合作办学学费收入55%归南澳大学支配,本着不以赢利为目的的原则,经研究,现对你校与南澳大学中外合作办学收费标准批复如下:
  一、你校与南澳大学合作举办工商管理硕士(MBA)学费每生95000元。
  二、上述收费为最高限价,除代收代支费用外,严禁学校再以其它名目向学生加收其他费用。
  三、学校应在招生简章中如实介绍该项目有关教学和收费的情况,并与学生签订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四、你校该项目班收费应在学校财务账户内设立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专项,实行独立核算。
  五、学校应按教育主管部门的要求,规范办学,依法管理,以促进中外合作办学的有序发展。
  六、本批复自2012年秋季入学新生起执行,有效期5年。在有效期内如国家和省有新规定,按新规定执行。
  此复。
(责任编辑:CFCE.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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