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评估促进中外合作办学规范化优质化
——中外合作办学理论和实践研讨会简述
韩廷斌
由辽宁省教育厅主办,东北财经大学萨里国际学院承办的“中外合作办学理论和实践研讨会”最近在大连召开,来自全国的120余名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代表参加了会议。代表们结合所面临的新形势,就中外合作办学的相关理论和实践问题进行了研讨。
会议代表一致认为,监管与评估机制作为合规审查和质量掌控的制度与工具,具有良好的规范、监督、导向、激励与惩处等功能,这些功能结合在一起,构成了高校的合规办学和教学质量保障系统,而这一合规与质量保障系统恰恰是高校合作办学的生命线。中外合作办学开展以来,每年只是通过年检进行合格性检查,缺乏常规的质量监管制度。可以将这次评估作为一个有利的契机,政府积极引导和推动,形成办学者自律、社会监督、政府监管相结合的中外合作办学管理机制,逐步建立具有较广泛社会公信力的中外合作办学质量标准和保障体系。有代表提出,中外合作办学与其他办学模式不同,要面对许多国家的教育模式、教育标准和认证,存在多样性。本次评估是合格性评估而不是选优评估,以办学单位的自我评估为主。在自我评估基础上,以随机抽查等方式组织实地考察评估。
本次评估重点为依法办学、引进优质教育资源、办学质量和社会效益等决定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办学稳定性及可持续发展能力的关键因素。有代表认为,优质高等教育资源,一是在国际上有特色或者已有办学成功经验的学科和专业;二是具有先进水平和领先优势的课程教材、教学体验、教学方法、教学形式、教学管理制度、考评方法、师资队伍、人才培养模式等等。优质教育资源是个相对的概念,具有多样性和层次性,我们引进的学科专业在国外的大学排名并不一定很靠前,世界知名的学科或专业同样可被认为是优质资源。优质不仅仅是国外一流大学一流学科,还可以是国外院校的特色专业和优质课程。此外,优质既包括国外研究型大学的优质教学资源,也包括教学型大学或者其他一些大学的优质教育资源。
针对目前一些地方和学校在办学中偏重办学成本相对低廉的商科、管理以及计算机和信息技术等学科(专业)低水平重复办学的现象,代表们认为,优质教育资源具有适用性,必须要为我所用,应该是我们国家急需的教育资源,比如先进的制造业、现代农业、能源矿产、环保等方面。优质教育资源的引进要和我国教育机构自身的整体定位和发展战略结合起来,密切结合我们国家地方区域经济发展对于各类专业人才的需求,以及学校学科的专业,师资队伍建设的需要来选择合作伙伴和合作项目,体现为我所用的目标。从我们自身的发展来看,最终目的是通过优质教育资源的引进吸收创新,全面提高中国学校整体办学的水平。
有代表提出,与传统高等教育相比,中外合作办学具有明显的特殊性。这种特殊性主要是由于其治理结构及不同的利益相关方而产生的。中外合作这种办学形式,本身就意味着在传统高等教育的基础上,将国外教育资源引入到教育主体的治理结构中。这样一种治理结构,如果中、外双方在文化传统、教育理念、教育目标、教育方式以及质量保证体系等方面存在很大差别,那么就必然对中外合作办学的各个方面造成影响,形成在传统高等教育体系中很少出现的一些风险。这就需要中、外办学者形成有效的办学机制来满足对利益相关方的合理需求,同时,要对于各种风险进行深入和全面的研究和分析,使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或项目能够有效避免和控制在办学中的各项风险,减少不必要的风险损失。
加强能力建设是中外合作办学的目标。有代表在发言中提出,引进优质教育资源本质在于资源整合,要从教育资源的整合到科研资源和人文理念的整合。中外合作办学课程体系的设置是人才培养的关键,需要在课程设置上把国外的培养标准同中国的教育政策、教育方向等要求结合起来。还有代表提出,优质教育资源具有过程性,把好入口关固然很重要,但是如果不把引进优质教育资源作为全过程进行监管,引进的优质资源也可能变质。要强调引进来之后的消化吸收,国外再优秀的东西,引进来也有本土化的问题。要真正将引进的外国优质教育资源转化为自身改革和发展的能力,使我国教育事业真正实现优先、优质的发展。从这个意义上来说,评估机制也是在规划和引导优质教育资源的有效利用。
(摘自《中国高等教育》2009年第20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