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中外合作办学属于公益性事业。国家对中外合作办学实行扩大开放、规范办学、依法管理、促进发展的方针。中外合作办学教育网 www.cfce.cn www.hzbx.cn
2018年9月10日全国教育大会,习近平总书记提出,要扩大教育开放,同世界一流资源开展高水平合作办学。
中外合作办学属于公益性事业,是中国教育事业的组成部分。
您的位置: 首页 > 专题 > 热点问答 > 正文

中外合作办学者对合作办学活动有何责任?举办中外合作办学活动有

2013-01-16 15:15 作者: 中外合作办学教育网 来源: cfce.cn 浏览:
摘要:中外合作办学者对合作办学活动有何责任?举办中外合作办学活动有哪些注意事项? 发布日期: 2008-02-21 字体( 大 中 小 ) 中外合作办学者是指以出资或其他方式,发起、倡议并具体负责设立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或项目的中外教育机构。办学者在学校设立阶段,负责...
中外合作办学者对合作办学活动有何责任?举办中外合作办学活动有哪些注意事项? 
   发布日期:2008-02-21    字体(  
中外合作办学者是指以出资或其他方式,发起、倡议并具体负责设立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或项目的中外教育机构。办学者在学校设立阶段,负责筹措办学资金,提供办学条件,建立学校的组织机构及章程等一系列职责,在学校设立后,可以通过学校的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形式决策机构直接决定、影响学校的重大事务,并对学校经费来源的稳定负有责任。
  举办中外合作办学活动应当注意:(1)按照办学协议,及时、足额履行相应出资义务,包括出资金、出管理或者出无形资产等;(2)按照章程约定,通过参加董事会对学校行使管理;(3)保证不抽逃、不挪用办学资金;(4)依法处置学校资产,取得合理回报。
(责任编辑:CFCE.CN)
相关阅读
随机文章
分享收藏

联系中外合作办学教育网:

中外合作办学微信公众号:CRSEDU

中外合作办学总编辑(何曜)QQ:6851451

中外合作办学学历认证QQ群:258264403

中外合作办学研讨会QQ群:312766271

中外合作办学机构QQ群:348193713

中外合作办学自主招生QQ群:397108797

新浪微博:中外合作办学

电子邮箱:crsedu#163.com(#换@)

教育部批准的中外合作办学本科名单

教育部备案的中外合作办学专科名单

推荐中外合作办学机构
上海纽约大学 宁波诺丁汉大学 西交利物浦大学 吉林大学—莱姆顿学院 上海交大密西根学院 中国人民大学中法学院 中山大学中法核工程与技术学院 北航中法工程师学院
最新文章
推荐文章
热点文章
中外合作办学教育网 打造中外合作办学教育信息服务平台!